关于征集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材料的通知

2011-07-27 10:26:27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各地级以上市健康教育所、顺德区健康教育所:
受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委托,筹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材料工具箱》,面向全省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征集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一)为全国各地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材料信息资源库和材料模版。
(二)为后续搭建系统化的心理健康宣传工程平台奠定良好的材料和网络基础。
二、目标受众
(一)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治专业人员
(三)各级各类媒体中卫生新闻宣传从业人员
(四)各类心理健康重点人群
三、内容框架
(一)按材料的目标人群分类: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和教师、职业人群、社区居民、老年人、妇女、受灾居民、专业人员等。
(二)按材料的使用场所分类:学校、医院、社区、灾区、工矿企业等。
(三)按材料的种类分类:平面材料(招贴画、折页、挂图、小册子、手册、书以及标示、标语、扑克、年历等实物设计等);广播影视材料(广播剧、电视节目、公益广告、动漫短片等);网络媒体材料(网页、博客等);新媒体材料(手机报等)。
(四)按材料宣传的内容分类:预防保健;检查治疗(一般心理问题、重性精神疾病等);康复;其他。
四、工作步骤
(一)向各地发文征集既往或新开发制作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材料,同时采用在网站、报刊上发布消息的形式征集。
(二)收集整理和分类汇总,组织心理健康、健康教育、材料制作等方面的专家进行筛选评估,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组织奖。
(三)向获奖材料的版权或制作单位及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和奖品。
(四)组织专家筛选材料筹建工具箱,由卫生部疾控局审定。征得版权或制作单位的许可,签订授权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数量和类别不限。在报送时请列一份材料清单,在清单中注明报送单位和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请将所有材料按所属类别区分成若干文件夹。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字材料。以word文件格式报送。
(二)图片材料。以.jpg格式报送照片;以.eps格式的矢量图格式报送除照片外的其他材料。
六、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地级以上市健康教育所(科)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各级健康教育机构报送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材料,并于2011年8月10日前汇总本市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纸质版请邮寄至省健康教育中心信息资料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52号3楼,邮编:510230;联系人:林丰,林栩栩,电话:020-89030224。电子版请放在光盘中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75388404@qq.com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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